会员动态丽珠集团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
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近日,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全资附属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(以下简称“丽珠制药厂”)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药监局”)核准签发的《药品补充申请批件》,丽珠制药厂生产的替硝唑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。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: 一、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:替硝唑片 剂型:片剂 规格:0.5g 注册分类:化学药品 药品标准:YBH 申请人: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受理号:CYHB 批件号:B 审批结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〕44号)和《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年第号)的规定,经审查,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。 二、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替硝唑片适应症:用于治疗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病;敏感厌氧菌(如脆弱拟杆菌其它拟杆菌、消化球菌、梭状牙胞杆菌、梭形杆菌等)所致的感染,如肺炎、肺脓肿等呼吸道感染,腹膜内感染、子宫内膜炎,输卵管脓肿等妇科感染, 牙周炎、冠周炎等口腔感染等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替硝唑片一致性评价已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.02万元。 三、药品的市场情况 截至目前,包含丽珠制药厂在内共有2家企业通过替硝唑片的一致性评价,另有3家在审评审批中。根据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,替硝唑口服制剂产品医院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,.18万元。 替硝唑片为本公司重点产品维三联(枸橼酸铋钾片/替硝唑片/克拉霉素片)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维三联年度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2.53亿元。 四、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高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,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。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、高风险、高附加值等特点,且药品的销售易受国家政策、市场环境等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,具有不确定性,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,注意投资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4月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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